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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殴打校园霸凌施暴者是否有情可原,兼谈追寻珠海群死群伤恐怖事件施暴者的动机是否有价值

今天聊这个话题,是因为前不久有一个事件。一段非常清晰的监控视频里出现两位警察拦住一个学生,并对他进行了殴打。

虽然殴打的程度看起来没有特别严重,但这个学生似乎并没有做什么,当时只是迎面走过,却被无端打了。这件事一下子引发轩然大波,大家都很紧张:警察怎么能对学生施暴呢?而且没看到这个学生有任何过错。

接着,事情很快出现了所谓的“反转”。所谓反转是指,这个被打的学生其实是一起严重校园霸凌事件的施暴者。于是,一些人开始同情和支持警察,觉得这个“小屁孩”就该被修理一下。

当然,后来又有新的传闻,说这两个警察之所以打这个学生,是因为背后有某位所长或副所长指使,而这位所长的孩子就是被这个学生霸凌的受害者。我不敢确定这些传言的真实性,但公开信息显示,这个孩子确实是霸凌的施暴者,而且对被霸凌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。而两个警察确实打了这个小孩。原因据说是他们在调查这起霸凌事件时,施暴者中途逃跑,警察找到他后先打了一顿再抓走。

愈演愈烈的校园霸凌和民众心理的变化

对这么一件事,我想谈谈我的看法。为什么要谈?

因为这件事其实和当下舆论场中常见的情况有关:我们经常看到某个热点事件爆发,然后很快又出现反转。有些反转我能理解,有些我不太以为然。

先看这个小孩,他肯定不是百分之百无辜。他不是一个本分的学生,而是个校园霸凌的加害者。很多有孩子的家长,特别是有初高中生的,会对霸凌现象非常痛恨。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中国,我们都见过不少校园霸凌视频。有些施暴者手段很残忍,比如把女孩拖进厕所轮番扇耳光、踹倒在地等等,这类场景在中外新闻中都出现过。

作为家长,如果自己的孩子被这样欺负,恨不得揍那施暴者一顿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。所以,有人觉得这两个警察打人也算“情有可原”。可我不接受这种所谓的反转,也不认为舆论因此就该彻底翻转。

原因在于,警察打小孩和小孩霸凌他人,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:一种反文明、反社会公德的“弱肉强食”心态。

人类历史上弱肉强食的例子太多,但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社会,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尽量杜绝这种赤裸裸的持强凌弱。学校里常见的现象是高年级打低年级,大个头欺负小个头,一年级的被六年级的欺凌都很常见,因为年龄和体力上的差距很明显。有的孩子生来块头大、有运动天赋,在校园环境中就容易形成力量上的悬殊,而这容易导致霸凌。

在成年社会中,虽然偶尔也有暴力事件,但很少看到办公室里有资深员工靠动手来欺压新入职的同事。成年人更有责任感,社会对成年人约束也更严格。但青少年阶段,很多孩子对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,血气方刚,打群架、施暴、霸凌他人时,他们往往不计后果。

我们谈青春,经常歌颂其活力和美好,却忽略了青春里也有残忍的一面。校园霸凌的存在,是因为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决定了这种现象的普遍性。老师有时无力干预,或者不愿插手。也有的霸凌者在老师面前有特殊地位,导致受害者更难求助。

然而,一个警察对一个孩子动手,这其实和高年级打低年级的本质类似。警察是成年人,穿着警服,有装备,对孩子而言存在巨大的体力与权力差距,被打的孩子无论平时有多强势,在两个警察面前都毫无还手之力。现实里弱者的反抗往往无济于事。

不少青少年在遭遇霸凌后产生心理问题甚至轻生,这就是弱肉强食的环境带来的恶果。我们不能用一个错误去纠正另一个错误。身份有很大影响:警察的身份就意味着更高的社会责任。

比如我之前视频里提到过的吴柳芳事件。她当运动员拿过冠军,退役后开始在抖音上跳舞。有人说她穿得并不过分,比体操服还保守,可仍然有人对她指指点点。我强调过,如果你是高官、知名人物、亿万富翁,社会对你的要求应更严苛,因为你权力更大、资源更多。可现实里人们总是挑普通人刺,而对真正的权势人物关注得少。

回到这两个警察,他们不是普通人。他们穿着警服、佩戴警徽、拥有执法权力,这本身就给他们一种对普通人的优势。吴柳芳也好,我们普通人也好,根本不是官员或大明星,就是普通人,活在社会底层。

站在普通人的角度,我们需要公平与正义。如果认为警察打这个小孩是有理由的,那么有一天,当你走在街上,被警察误认成小偷,被打一顿,你能反抗吗?能辩解吗?为什么要呼吁社会公平正义?因为我们这些普通人是最脆弱的。社会一有问题,我们就首当其冲地遭殃。不是在互联网上吹嘘自己“无敌”就行的,现实中大家都很脆弱。

举个例子,我过马路时即使是绿灯,也会左右看车。我不清楚司机是不是遵守规则、会不会走神。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得如此小心翼翼。我们需要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,而不是弱肉强食。那些迷恋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人,大多数不过是普通人,却自我幻想是强者,可事实并不是这样。一旦弱肉强食的社会真的成形,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只会死得更惨。我们应该追求基本的公平正义。

我们再看其他事件。之前的珠海事特大驾车伤人案件就是一个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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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大规模报复社会的事件非常可怕。禁枪的中国,依然有被复仇心态驱使的人用汽车造成巨大的伤亡。杀伤力一点不亚于美国校园枪击案。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爆发的恐怖事件中,很多也无法轻易造成几十人死亡的数字。珠海事件撞死35人,伤了无数,这真是骇人听闻。

这个事件和警察打校园霸凌者有相似之处:一开始大家都愤慨,后来就有人试图找动机和理由。有传言说肇事者曾经是个成功人士,被前妻骗光了财产,法院还偏向前妻。传言他撞击的是所谓的“暴走团”,里面有退休的司法人员,于是有人说他是有针对性的“报复社会”,也算情有可原。

我们支持“昆山龙哥”式的正当防卫,甚至也可以理解某种“血亲复仇”的心理。但我不认为珠海事件可以归入这种类型。他杀了几十个无辜的人,伤了更多,他们与他的恩怨何在?或许这些人中有人曾帮助过他,或者根本与他的惨遭不公毫无关系。他用这种无差别、广泛杀戮的方式进行报复,根本无法被合理化。

这种不加分辨的大规模屠杀是纯粹的恶行,不应被洗白。就算这社会对他不公,真的有责任的那几个人也许只有少数几位法官、书记员,但他却杀了那么多人。或许有些农民起义是“官逼民反”,我们也能理解他们的起因,但并不代表他们滥杀无辜就成了正义。在《水浒传》里,许多“梁山好汉”也滥杀无辜,不是每个反抗者都高尚。

美国有不少连环杀手,他们完全随机杀人。这种情况更无从谈什么原因情有可原。即便有人遭遇不公、家破人亡,也不代表可以乱杀无辜。你可以极端到自我了断,但不能把别人也拉进你的深渊。

我们都是普通人,可以同情不公的遭遇,但不能接受无辜者成了滥杀者的牺牲品。社会不是一个整体的怪物,每个个体无端被杀是没法合理化的。即使你认为全社会都有罪,终究有人比这几十个被撞死的路人更应该承受你的愤怒,但你没有能力精准复仇,就选择乱杀,这就是彻底的错。

珠海事件让我想到历史上很多屠戮事件,比如张献忠。历史书里一些农民起义被美化,但他们的滥杀行径仍然残暴。即便是弱者起义,一旦有了武力优势,他们也可能变成新的施暴者。这就是弱肉强食的循环。

不管这个社会对肇事者有多不公,他这样无差别屠杀,也无法洗白。如果他只报复真正加害他的人,虽不合法但至少逻辑清晰。而他却滥杀无辜,这与恐怖袭击无异。

总之,我们不要动不动就给滥杀无辜的人找理由。社会不公平不代表你可以对无关的人下手。农民起义也好,社会矛盾也好,我们可以理解背后的困境,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认可无差别的屠杀。

像珠海事件这样的行为,不管背后动机是什么,都不能被正义化。对比起来,某些只是单点复仇的人反而显得“有道理”一些,但大规模杀戮是彻头彻尾的错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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